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前屋主户口没迁走 男子买百万学区房户口却难落

2015-04-21 09:49:04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介:双方折中 前屋主暂落集体户

经手吴先生二手房交易的地产中介谢女士说,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先办理产权过户,而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有前后关系,即必须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新户主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而学校是要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以报名入学的。

“家长购买学区房时,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谢女士说,因此在吴先生和周女士的交易合同中就约定,周女士将一万元押在中介处,如果户口迁出逾期,一万元要赔偿给吴先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折中的方案:5月15日前,周女士先落到集体户中,以便吴先生顺利迁入;吴先生也不收取一万元的违约金。

律师:签合同时 应明确户口迁出事宜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说,二手房交易中双方都会对户口迁移的事项有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中介或者买方会留有不超过5万元的押金,原户主应在约定期限内迁出,否则该笔费用会当作违约金没收。

上述两个案例中,购房者要想强制将对方的户口迁出是行不通的。因为首先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不会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其次,变更户口登记要当事人申请才能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买方也不能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所以,购房者最好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就将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予以明确,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保护自身权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