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涉嫌非法营运 福州已有8辆被查处
2015-04-21 08:36: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 杨阳) 关注理由 “专车”改变了市民的出行,对于其是否合法,此前福州交通部门曾公开表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专车”涉嫌非法营运。记者昨日从交通部门获悉,福州已有8辆“专车”被查。部门表示,“专车”没有纳入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有人称专车方便,还降低出行成本 “使用‘专车’,提高了出行效率。”作为“专车”的用户,福州软件园一科技公司总经理陈廷澍说,他的公司曾计划聘请一名专职司机,但“专车”出现后,他打消了该念头。 陈廷澍说,“专车”使用中高档车辆,适合公务用,而且还存在机动性。他经常到省外出差,如果请了专职司机,出差时,司机就空闲在家。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周到省外出差一趟,乘坐“专车”从市区到机场单程约170元,每月4次往返则需近1400元。而在省内出行大约每月2000公里左右,以目前市场的专车运价来计算,约需要4400元;在省外城市按照每个月1000公里来计算,需要2200元。以上合计8000元左右,可覆盖他的所有公务车出行需求。 陈廷澍说,如果请一名专职司机,仅工资加上福利等人力成本就要接近8000元,这还没算购买汽车、保养、汽油等的费用。 |
相关阅读:
- [ 04-14]福州黑车非法营运形成团伙划地盘 目前处理112辆
- [ 04-13]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回潮
- [ 04-13]新罗清明期间查获六辆非法营运车辆
- [ 04-13]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回潮 不守交规安全隐患多
- [ 04-03]男子在机场到达层拉客 介绍给非法营运车被拘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