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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山北坡旧屋改造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截至5月15日

2015-04-17 09:58:56 毛小春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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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4月17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于山北坡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出台,征求意见期限4月16日至5月15日。被征收人提交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鼓楼区统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现场办公地址:法海路37号,电话:13763821912)。

征求意见稿确定,该地块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方式,以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安置依据。其中,产权调换安置房型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135平方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性质或用途为营业性店面的,可按营业性店面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房屋改作营业性店面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产权登记机关确认,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对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进深按房屋的结构确认,但最多不超过6米)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一律按原房用途进行补偿。

被征收房屋有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属国有公房且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按公房租赁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计租面积×1.3计算。该地块安置地点分为期房和现房:期房在斗中加洋地块、浮村新城;现房在鹤林新城、福湾新城。产权调换房屋计价方式以市场评估价作为计价依据。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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