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他们拉帮结派,背后吐口水,羞辱我,排挤我,我忍了几个月。今天早上,她又羞辱我,我一下子就爆发了。”2014年2月23日,福州西禅寺僧人罗某感觉长期受欺辱,为泄私愤杀死两名女工。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某一审被判死刑,为何二审改判无期呢?东南快报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一审法院认为,罗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某虽患有偏执状态,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但数小时内连夺两人性命,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该严惩。
一审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30多万元。
罗某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患有偏执状态。一审未认定被害人过错,将责任全部归于他,量刑过重。
刘传伟律师接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派,担任罗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的辩护人。刘传伟律师认为,罗某怀疑遭到两名被害人轻视、辱骂,并于2014年2月23日爆发,导致悲剧发生。罗某杀人正是偏执所致。
根据《司法精神学》描述,偏执性精神病除了妄想及相关的“偏执”外,其余表现与常人无异,如智力、辨别能力等。一审法院认为罗某的杀人行为与偏执状态无关,属认定事实错误。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原审判决未考虑罗某患有精神疾病,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情节,致量刑偏重的上诉理由,应予采纳。据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刑事判决作出改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经过
长期结怨惹杀身之祸两女工被杀
2014年2月23日中午12点,福州西禅寺医务室卫生员阿雪(化名),整个上午都没看见好姐妹阿梅(化名),且联系不上。她想了一下,认为阿梅应该在平时做卫生的客堂里,便拿钥匙去开门。但是,门好像被反锁了,打不开。
这时,西禅寺的僧人罗某从旁边房间出来,站在她身后。“我问他是否换了锁,他没回应,感觉很反常。”阿雪叫来保安踹开门,发现阿梅躺在客堂后面的卫生间里,已经没了呼吸。
在福州西禅寺,很多人都知道罗某与阿梅不和。阿雪认为阿梅是被罗某杀死的。大家立即去四处寻找,最后在大门口将罗某抓获。
西禅寺一名保安说,他们发现阿梅死后,怀疑是罗某所为,立即叫罗某去客堂。罗某不理睬还向外跑,他们就追了过去。在“宋荔”附近,罗某见跑不掉了,就站在原地不动,不说话也不反抗,承认因为争吵将阿梅杀死。
随后,警方赶来将罗某带走。当天下午,另一名卫生工阿琴(化名)也被发现死在招待所的住处。
据查,阿梅,殁时55岁,在西禅寺做卫生工10多年。阿琴,殁时41岁,两人都是福州八县人。
杀害一女工后还不甘心又杀另一个
罗某怎么会与阿梅等人结下“梁子”呢?
据罗某说,2013年8月的一天,他与阿梅的一个姐妹因小事发生纠纷。之后,阿梅与几个姐妹经常羞辱他。案发前一天晚上,阿梅等人又开骂了,他回了一句“鸡婆”,结果遭到更多的骂声。
之后,罗某找到寺院方丈及大知客(阿梅的表哥)反映,希望协调此事,但结果并不好。
据阿梅的表哥说,罗某找他说阿梅等人看他不顺眼,常吐他口水。但阿梅说是罗某对她有偏见。他认为这是小事,就没太在意。
罗某说,事发前他在客堂值班,他到走廊的卫生间洗手,阿梅也跟过来一直骂,还说“过了初一有你好看的”。
罗某知道,农历二月初一寺院领导要调整,阿梅的表哥会做领导,他平时的积怨立即爆发了,决定先下手。罗某抓住阿梅的头朝地上猛撞致其昏迷,后拖到卫生间隐藏。随后用匕首,割捅阿梅的颈部数刀,致其死亡。之后,他回宿舍换了干净的僧袍。
当天中午,罗某发现保安在撞客堂的大门,担心杀人行为暴露,急忙回宿舍收拾衣物、匕首准备逃离。在经过阿琴的住处时,因认为平时也受到阿琴的欺辱,就进去警告。
罗某以谈话为由骗进门,之后关上房门引起阿琴的警觉并呼救。双方扭打在一起,罗某用匕首猛捅对方颈部数刀,致其死亡。
家人回忆
罗某患有偏执状态家人称其少与人交流
据查,罗某1964年11月生,广东省英德市人。罗某高中毕业后,在广州铁路局工作,后带薪考进武汉一所大专学习。在读书期间,罗某突然辞职辍学,之后出家云游。2013年4月,他到福州市西禅寺修行。
据罗某的姐姐介绍,罗某平时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往,在家时很少与家人交流。出家前在家里大部分时间在看电视,看书,有时会莫明其妙生气。
罗某的同事说,寺里安排罗某的工作都能完成,也没有发现他与寺里其他僧人争吵打架,平时很少与人说话。据其室友说,罗某爱干净,吃饭正常不挑食,有规律,话不多,别人打牌他就看电视。但西禅寺一位僧人称,他知道罗某与阿梅、阿琴关系一般。罗某经常不参加早晚殿修行。
据了解,2013年端午节前后,罗某认识了西禅寺女工林某,两人于当年年底领了结婚证。
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罗某患有偏执状态,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
(东南快报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