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港口管理局原副处长李花白因受贿被判刑五年

2015-04-07 07:25:19 刘清华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福州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原副处长李花白,利用职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69000元。近日,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刑五年。

据查明,2006年至2012年期间,李花白利用担任福建省福州市港务局、福州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主要领导,分管航道测量的职务便利,多次将本单位的测量工程违规交给下属单位福州市陆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接,多次收受陆海公司董事长马某甲等人贿送的好处费45000元。

陆海公司董事长马某甲以旅游补贴的名义,贿送李花白10000元。2006年至2010年的中秋节及春节期间,李花白多次收受下属单位福建陆海建设监理所马某甲、林某甲贿送的“新华都”“沃尔玛”购物卡合计14000元。

审理中,李花白的亲属代其向本院退出非法所得69000元。一审法院认为,李花白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花白不服上诉,福州市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