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一卫生工搬电视时猝死 校方回应称没有责任
2015-04-01 08:46:0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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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要求赔40万元 学校认为没有依据 “没想到3月17日上午,余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向学校提出,要为余先生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学校有关部门经过咨询,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余先生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和工作内容均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咨询法律专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用人单位工作内容一致,受到事故伤害的才被认定为工伤,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首先,余先生跟学校签订的是离退休处夜班值班工作合同,死亡时间是中午12时许,工作时间不符合;其次,死亡地点在西禅南村5号楼,也不符合学校合同规定的工作地点;最后,当天余先生是去收废纸帮退休教师搬电视死亡,不符合用人单位工作内容。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学校不支持余先生的工伤死亡认定。”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见工伤认定不行,家属又提出学校对于余先生的死亡必须负2/3的责任,要赔偿40万元。对此,学校认为余先生家属提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要求没有依据,学校在此事件上没有责任,对家属的赔偿要求不予支持,若家属无法接受此答复,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福州晚报记者 陈银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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