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为医联体成员单位转诊患者手术 医联体内病人在市级医院治疗可享受县级医院报销比例 据福州市第一医院医保办主任林敏介绍,由于当前新农合的政策,县区级医院报销比例较高。而医联体通过转诊,可以让患者在市级医院也能享受到县区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一步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按照医保政策,市一医联体中,县区内无法医治的特大疾病患者由县级、乡级医疗机构转市级医院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参照县级医院政策执行;如由市级医院下转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的,其报销比例按照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相关政策执行。 2014年福州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9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5%至80%左右、县级以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45%至60%左右。 对于新农合的参合人员而言,最高的县区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以高达80%以上,但以前只能在县区级医院内接受治疗,才能用这个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一旦去医联体单位以外的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他们的住院报销比例就大幅度下降,根据2014年福州市不同县区的新农合政策,报销比例在40%~60%左右。 而市一医联体的成立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患者可以在当地的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当地医院没有条件或无法治疗的,就可以转诊到福州市第一医院进一步治疗,对于符合市一医联体内相关县(市)区上转并参照县级比例补偿的新农合重大疾病目录的患者,这期间还能用县区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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