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 借鉴台湾“民宿”经验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的吴丹律师表示,将住房以客栈的形式进行短租是否属于“住改商”,界限很模糊。因其用途还是用来居住的,与普通出租房的差别是房客更新频率比较快,这一块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日租房、客栈这类的短租房因其价格优惠、选择个性化具有一定市场,短时间无法完全取缔。业内人士建议,堵不如疏,或许可借鉴台湾地区的“民宿”管理经验来管理。首先摸清全市日租房底数和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各类治安、消防等方面的隐患,建立健全日租房信息登记制度。接下来,对于符合旅馆开办条件的,责令业主限期办理相关开业手续。明确客栈等的主管部门、经营范围、应遵守的事项等,规范房屋内部环境和设施,消除治安、安全等隐患。住宿登记要与当地公安局信息系统联网。 (福州晚报记者 桂丹) |
相关阅读:
- [ 03-26]福州小区居民楼藏无证客栈 “住改商”界限难定
- [ 01-04]媒体盘点近年来遭遇大火的古城
- [ 12-16]云南丽江通报游客不愿骑马被打:因购票产生冲突
- [ 09-15]北京百年老店鑫园浴池20日关张 始建于光绪年间
- [ 08-19]村民谈小平故里三十年变迁:沾了改革开放的光
- [ 07-27]凤凰古城今起重新开放 游客可免费游览两景点
- [ 07-26]凤凰古城今起重新开放 游客可免费游览2处景点
- [ 07-22]湖南凤凰古城全城消毒防疫 上万人清理垃圾淤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