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无证飙车撞残六旬老伯 事发数月不露面
2015-03-28 09:51:0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郑依伯现在住杂物间,生活无法自理。 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 64岁的郑依伯现在住在楼下的杂物间内,吃喝拉撒全部由子女照顾,1月19日的一次车祸,让这一家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天,郑依伯推着自行车在路上行走,一辆无牌摩托车飞驰过来将其撞倒,郑依伯严重受伤,驾车的是一名16岁少年。现如今,郑依伯已经花掉了50多万元医药费,遭遇索赔难。 郑依伯说,当时他被撞晕了,是捡回了一条命。住院期间他得知,肇事者是未成年人,他的家人只好先垫了住院费用。“住院两个月,肇事者从来没有出现,治疗期间花去了50多万元。”郑依伯说。由于住院费用太高,郑依伯提前出院。在长乐市三峰社区阳春园2号楼的一间杂物间,记者见到了郑依伯。郑依伯躺在床上,身边放着轮椅,还有便盆,床边还有一张小床,女儿为了照顾他,晚上也住这里。“本来是健健康康的一个人,现在成了这样子,真不幸。”他的女儿郑女士由于天天要陪伴他,不得不经常向单位请假。 郑依伯左腿严重骨折,用钢板固定,头部受伤,被取出几块头骨,现在吃喝拉撒全部需要人照顾。“老觉得头晕,我不敢爬楼梯,怕摔倒,只好住在楼下的杂物间。”郑依伯说。 记者从一份交警出具的事故说明上,大致了解了事发经过:1月19日18时45分,陈某龙(1999年出生)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由鹤上往东关方向行驶,在途经东鹤路东关保障房附近时,摩托车正面右侧部位碰撞路面行人郑依伯,致郑依伯受伤。事故中,当事人陈某龙负全责。 事发至今,郑依伯一直没有见到肇事方。据他了解,这名少年的父母离异,一直由爷爷抚养。“未成年人飙车,现在成了一个社会问题。”郑依伯说,他准备到法院起诉。 (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文/摄) |
相关阅读:
- [ 03-28]104国道:女子头部遭车碾压身亡 肇事车逃逸
- [ 03-25]福州:一家4口散步回家 父女俩被撞司机弃车而逃
- [ 02-27]福州;的哥醉驾肇事逃逸 车辆被逼停后竟呼呼大睡
- [ 12-13]闽侯:宝马与电动车相撞 骑手右腿受重伤司机逃逸
- [ 11-14]今年泉州市11个交警办案单位实现命案全破
- [ 10-04]福州天嘉小区附近男子被撞昏迷 肇事车疑逃逸
- [ 08-01]通过图像分析比对系统 民警揪出肇事逃逸驾驶员
- [ 07-28]开车连撞两人司机竟称不知 小案演变成肇事逃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