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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记者沿着山路向下走,发现虽然有一部分污水被化粪池拦住了,但也有一部分流到了山下的溪流中。在靠近山脚的位置,一条小溪已经被浸透成黑色,散发出和养猪场里雷同的臭味。 “养猪场的人也看过这个,但并不认为是他们造成的。”永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附近只有陈先生一家养猪场,没有其他污染源,因此可以判断溪水受污染确实和他们相关。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污水最终会从小溪流入大樟溪,而大樟溪下游,就是闽江。 市环保局“三顾”养猪场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12月份,福州市农业局、福州市环保局联合制定的《福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规定,大樟溪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清凉溪干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陈先生的养猪场,就处于这个区域内。 福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介绍,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这家养猪场了。 据介绍,该养猪场所在的地块,归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所有,但行政权力却属于永泰县塘前乡,是典型的“插花地”。“我们也不知道归哪里管。”陈先生出示了一本2007年7月份做的林权证,发证机关显示为永泰县林业局,“最近好像又变了,不知道是不是归永泰。” “所以我们今天也请来了永泰县和福州高新区的环保部门及镇政府一起对这个事情提出处理方案。”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说。 昨日,福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表示,将对该养猪场立案查处,并请两地相关部门联合起来,督促其尽快搬离。永泰县塘前乡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说,会向电力部门发函,请求暂停该养猪场的用电,督促其早日将养猪场搬离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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