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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猥琐男多次与13岁幼女发生关系 致其怀孕

2015-03-20 08:11: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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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少女未满14周岁 多名男子还与其发生性关系

东快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刘维 滕伟宣)隔壁老伯、附近老乡、修车男子以及送气工,长期与同一名未满14周岁的少女小花(化名)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近日,仓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上述4人提起公诉。

小花1999年出生,四川人,随务工的父母来到福州,在仓山一所小学读书。

据检方介绍,2012年夏天的一天中午,仓山区上雁村一处民房出租屋内,读小学五年级的小花来到隔壁邻居家玩耍。52岁的谢某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以给少量钱财的方式,诱骗小花与他发生性关系。此后至2014年2月,谢某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在其出租屋内频繁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由于小花放学回来后,经常到上雁村的自行车维修店里玩。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49岁的修车师傅张某明知小花年仅13周岁,在其店内以及附近小树林内,多次与不懂事的小花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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