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撞倒轧碾压福清依姆逃逸 两名无良司机落网
2015-03-19 09:51:3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 1月10日晚,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54岁清洁工张洪玉,横穿201省道梁厝村路段准备回家,刚走到路中间就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黑色轿车上下来两女一男看了一下,既没把伤者扶到路边,也没有报警和拨打120,仅停留1分3秒,便驾车逃离现场。这辆肇事车刚开走,张洪玉慢慢坐起来。随后,又一辆轿车从她身上碾轧过去并扬长而去。 记者昨日获悉,两名肇事司机在事发约10天后先后落网,目前该案已由福清警方移交到福清市检察院。 伤者治病已花20万元 第二名肇事者出了一半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张洪玉的伤情好转,已于3月16日回家休养。但现在她每天仍需要家人时刻照看着。 昨日,张依姆的儿子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妈妈在医院住院两个多月已花费近20万元,第一辆车上的肇事者一分钱都没出,第二辆车上的肇事者出了约10万元的医药费。 “我妈妈遇车祸后右腿及骨盆粉碎性骨折,脑震荡且有大量淤血,先是在福清市医院住院,随后转院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我们一家人是在医院里过的春节。医生希望我妈妈再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但由于没有后续医药费,我妈妈已于3月16日出院。医生建议她卧床半年,她每天都需要人来照顾。”梁先生说,“我妈妈现在仍然神志不清,她的脚和头每天都疼痛难耐。” 福建鼎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张洪玉骨盆不稳定性骨折,经手术治疗后,鉴定为重伤二级,脑挫裂伤鉴定为轻伤一级,膀胱挫裂伤鉴定为轻伤二级,右腓骨骨折,右胫骨平台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第一个肇事司机的妈妈陈女士。“1月10日下午,我儿子向朋友借了一辆奥迪车去长乐接人,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人了。”陈女士说,由于她家里比较困难,现在也没钱赔给伤者,她希望肇事车的车主先垫付一部分钱给伤者。 |
相关阅读:
- [ 03-16]白马北路小车撞倒机动车逃逸 女骑手头部受重伤
- [ 03-14]福州白马北路小车撞倒电动车逃逸 女骑手头部受重伤
- [ 03-14]漳浦一男子因酒席难堪事 酒后骑车撞倒妹夫致死
- [ 03-12]8旬老父晨练被巡逻车撞倒 女儿:上万医疗费谁承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