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警方突查远光灯两小时查4辆 豪车司机常违规

2015-03-18 10:43:57 李欢腾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警方突查远光灯两小时查4辆 豪车司机常违规

  执法人员查处现场

东南快报讯 16日晚上8点半,福州市鼓楼警方在杨桥路白马路口,开展驾驶员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两小时的执法过程中,民警共查处了4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违法者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16日晚8时40分左右,杨桥路从东往西方向,一辆奔驰车的车灯远远地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根据灯光的亮度,民警预判到该车一定是开了远光灯。在该车等待红灯的时候,民警将该车引领至路边进行检查,果然,该车的远光灯的确处于开启状态。在民警表明其违规后,该车车主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下车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

10分钟后,另一辆私家车因违法使用远光灯同样被民警拦下。下车后,女司机还有些茫然。民警告知其打开了远光灯后,她看了一眼开关才意识到这一点。“我刚从通湖路那个路口过来,并不知道开了远光灯。”该女司机告诉记者,可能是在拐弯的过程中,无意间碰到了远光灯的开关。

据统计,在两个小时的执法过程中,民警共查处了4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违法者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东南快报记者 李欢腾 通讯员 榕警 鼓交综/文 林良划/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