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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安置房建设方被部门拖欠千万建房款

2015-03-18 08:47:00 涂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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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近日,长乐市城关的郑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5060称,2012年,他购买了长乐文岭镇文岭村港咀安置小区的一套农村安置房,当时售楼小姐称肯定能办土地证。可2013年底交房后,土地证至今未办。

对此,长乐市文岭镇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港咀安置小区主要是用于长乐金梅路道路改造工程中拆迁户的安置,剩余的安置房原则上用来安置当地无房户、紧房户等住房困难村民,除此之外其他的购房者难以办理土地证。目前,他们已通知安置小区建设方停止对除拆迁户、本镇本村以外的群众销售。

购买农村安置房 迟迟未办土地证

3月16日,记者来到长乐文岭镇文岭村的港咀安置小区。郑先生说,2012年,他从朋友处得知港咀安置小区在对外销售,每平方米才2800元,十分便宜,就到该楼盘售楼部咨询。当时,售楼小姐告诉他,这是农村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办产权证,但可以办土地证。他当时考虑到在农村的岳母的住房需求,就花了近20万元买了一套。可现在收房已经一年多,土地证迟迟未办下来。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向港咀安置小区售楼部销售人员咨询。售楼小姐称,这个安置小区绝大部分是用来安置道路改造中拆迁户的,这部分不能购买。只有一小部分房子,大约几十套对外销售,大部分已售完,只剩少量尾房,购房者以文岭周边乡村村民居多。这里的房子跟商品房不一样,属农村安置房,不能办产权证,但能办土地证。

港咀安置小区建设方一股东董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文岭镇政府和文岭村委会为安置道路改造的拆迁户,让村里划出一块地,政府不出钱,他们建设方全额垫资建安置房,多建的一部分房子对外销售,其利润用来补贴安置房建设成本。目前,他们已垫资了一两千万,成本迟迟无法收回,压力很大。

建设方:违规销售实属无奈

文岭镇政府的林副镇长表示,2011年,为尽快解决拆迁户安置问题,在政府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长乐市政府同意以村里出地、建设方垫资建设的模式来解决,允许建设方多建一些房子来销售,以收回投资成本。不过,剩余的安置房原则上只能由文岭镇无房户、紧房户等住房困难村民购买。拆迁户、当地村民购买安置房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建设方将安置房卖给这两类人群之外的购房者,属违规,他们将办不了土地证,存在风险。目前,镇政府已通知建设方停止对安置范围之外的群体销售,并介入调查。

安置小区施工方大股东黄先生称,他们并不想违规对外销售,是因为实在被逼无奈。从2010年开始,他投入数千万建设安置房项目,至今当地政府还欠他1000多万元(当时约定政府以每平方米880元~1980元回购安置房给拆迁户)。如果不对外销售,不要说赚钱,连日常维持都很困难。他支持当地政府停止对外销售的决定,但希望建房的欠款能尽快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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