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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缩水”退费遇麻烦 律师称双方都有责任

2015-03-17 17:34:11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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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 “花3980元上培训班,只上了3堂课,协商后老板说可退款,可等了快半年,也没退。”15日,市民阮小姐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她在福州吉日庆典策划有限公司报名参加司仪培训课程,公司承诺上20节课,最终因各种原因只上了3节,申请退款却无音讯。

阮小姐说,她在2013年6月28日报了吉日庆典策划公司的司仪培训课程,共20节课,花了3980元,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的宣传网页上介绍,培训包含普通话、语言表达、婚礼主持、商务礼仪等课程内容。

培训班从周一到周日都有排课程,但由于工作原因,她只能周末上课。上两节课后,她发现上课内容和广告宣传差距较大。“老师只是在课堂上播放一些视频,也没有进行辅导。”阮小姐说,在她的再三要求下,老师答应带她到婚礼现场,让她现场观摩和帮助放音乐。“如果只是现场观摩,我何必花钱参加培训?”之后阮小姐怀孕了,想在生产完后继续上课。

没想到,去年11月份,她再次致电培训公司老板时,对方表示,已经不再经营该业务,让阮小姐和老师联系。于是,阮小姐又和老师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培训的钱少,花的时间又多,不愿意再做培训了”。

随后,阮小姐向培训公司老板提出退款。“开始老板答应得很爽快,表示愿意退还剩余学费。”阮小姐说,但眼看几个月过去了,老板并没有退款,3月6日,她再次致电老板,得到的答复是:“学费已全部预支给老师,要找老师索要退款。”

15日下午,记者致电该老板,他说完“明天还款”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就此事咨询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表示,双方对此事都有一定责任。“对方提供了服务,但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去上课,所以消费者也有责任。”另外,网页上的广告宣传属双方的约定,培训班应按广告内容提供服务。

李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培训班前应先看清办班单位的资质,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并将学习内容、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在协议上明确标出。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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