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子向同学借3万遭拒 在小区楼下连跪3天
2015-03-16 07:51: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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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女子向老同学借3万元遭拒 在对方家楼下长跪不起 女子跪在楼下向楼上同学借钱(网友供图) 福州新闻网3月16日讯昨日,网友“伴军如伴虎-jun”发微博称,台江区六一中路永昇城楼下,有个女子一直跪在地上。记者了解到,该女子是想做生意,向老同学借钱遭拒,希望用此举感动对方。对此,多数网友表示该女子借钱方式不恰当。 昨日16时许,福州晚报记者来到现场,已看不到该女子的身影。据附近居民介绍,该女子已于14时许被带到了瀛洲派出所。 记者随后来到了瀛洲派出所,见到了该女子。该女子介绍,她姓李,27岁,老家在湖北,现已怀孕2个月,为给孩子和自己提供安定生活,想在泉州开一家美甲店,因缺少资金,便找到了老同学陈芳(化名)。 据了解,3月13日晚,李女士从泉州来到福州,买了点礼品后便直奔陈芳家。陈芳便请李女士在外面吃了顿饭。之后,李女士提出要在对方家借宿,但遭到拒绝,她当晚便在对方家门口的楼道过了夜。之后,她又在楼下的公共座椅上坐了一整天,昨天早上开始,便跪在对方家楼下。“人心是肉长的,希望能感动她。”李女士说。据悉,李女士的养父母一年半前已经借给她两万元开美甲店,家中还有几万元外债,现已无力再借钱给她,希望她回家。 记者也与陈芳取得了联系。对方说,家里住不下李女士,但李女士执意要住她家。“16年未联系的老同学突然上门借钱,又提出想住宿,觉得不放心,便拒绝了。”陈芳说,自己没工作,并不富裕,觉得李女士的言行有点反常。 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劝了李女士几个小时,告诉她,若这样纠缠不休,给对方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要承担法律责任。警方提出可对她进行社会救助,但她拒绝了。 (福州晚报实习生 邱凌燕 记者 郑瑞洋/文 网友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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