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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交巡警分离启动 派出所仍可处理交通违法

2015-03-14 10:54:5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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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市区交巡警分离启动 派出所仍可处理交通违法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昨日,福州市区优化交通管理职能配置工作正式启动。昨日上午12点左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并挂牌,城区各大队也将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并陆续挂牌。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优化交通职能配置工作,主要包括职能的调配、新的勤务模式和案件办理及申诉等几个方面。交巡分离后,虽然派出所不再承担交通管理职能,但各派出所窗口仍将继续受理交通违法处理。在新的交通勤务模式下,福州市城区四个交警大队共设置26个勤务中队,并实行一级、二级、三级勤务管理模式。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投入路面的警力分别不低于总警力的80%、50%。

另据介绍,福州各县(市)城区的相关工作也将于本月底完成。

交通巡逻任务划归给特警部门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各分局交巡警大队统一划归交警支队并相应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全面承担市区(含上街)交通管理职能。各县(市)、马尾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其中县(市)城区、马尾区由交通警察大队承担交通管理职能;农村地区(包含晋安辖区北峰山区的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鼓岭风景区)仍由派出所承担交通管理职能,涉及交通执法工作的,以交通警察大队的名义实施。上街交警大队负责上街镇、上街(高新区)内主要道路以及三座跨乌龙江桥梁的交通管理工作。上街交警大队管辖以外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上街分局辖区派出所负责,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移交上街交警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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