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 福州历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历藏公司”)打着高额回报的旗号,非法吸收了数千人高达上亿元的投资。该公司两任老总杨某某和丁某某虽然任期都不长,也没有实际控制公司,但仍构成犯罪。 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丁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 李某某(另案处理)受王某某聘用,担任广州历藏公司总经理。在此期间,他于2010年1月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福州历藏公司。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福州历藏公司开始以投资“9577便利店”“惠民三期”“可转换债券”等项目可以获得年18%到22%的分红利益,并辅以兑奖、参加各种旅游等诱饵,大肆对外宣传,吸引了2725人进行“投资”,总金额达1.7262亿多元。 这些资金均按李某某的要求,汇入其指定的广州历藏公司使用的有关账户,并被用于“惠民广场”“童车校车”“9577便利店”等项目的建设,后被用于返还“投资”客户的分红及回拨给福州历藏公司用于公司运营。 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16日,杨某某担任福州历藏公司总经理。其间,该公司以投资“9577便利店”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5599亿多元。杨某某通过李某某的“奖励”,取得非法所得30万元左右。 |
相关阅读:
- [ 07-04]内蒙包头一担保公司非法吸储6.58亿元 7名被告受审
- [ 04-24]许诺高额利息6年骗取1.54亿 南平非法吸储案宣判
- [ 04-01]中石油一站长非法吸储12.6亿 受害者向中石油索赔
- [ 03-13]河北一加油站站长非法吸储12亿受审 有人倾家荡产
- [ 01-11]浦发银行回应马益江非法吸储案: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
- [ 08-22]文化城老总以高息为诱饵 涉嫌非法吸储4亿余元
- [ 06-17]谎称投资朝鲜实为非法吸储骗局 男子被逮捕
- [ 06-14]绍兴特种丝大王深陷高利贷非法吸储近2亿获刑5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