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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公司老板购6174条公民信息 拓展业务获刑

2015-03-05 15:30:57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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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5日讯 为了拓展保健品销售业务,竟然大量购买公民的个人信息,闽清人余某某为此付出了代价。日前,他被晋安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10日,余某某为拓展公司销售业务,以1000元的价格在网上向他人购得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储存于自己公司的电脑内。然后,他利用所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拨打电话推销保健产品。

同年10月17日下午,公安机关对余某某开在晋安区的成人保健品销售公司进行检查时,从他所使用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的顺丰速运面单图片。公安机关从电脑主机D盘内提取到无重复的顺丰速运面单图片总计6174张。

晋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174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预缴罚金,且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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