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科教文化 > 正文

"灯王"虽搬离南后街手艺没"丢" 8岁开始做花灯

2015-03-05 07:31:5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007年被选上“灯王”一举成名

郑祥霖成名后,很多人上门来找他,有订做花灯的,也有来采访的。说到成名的经历,郑祥霖说,那是从自己被选上“灯王”之后。

2007年,南后街第一次举办元宵灯会,郑祥霖以“走马观花灯”一举夺魁,当选为那一届“灯王”,从此以后便出了名。

“最难忘的一次做花灯,是在80年代中期,福州一家商场的订单。”郑祥霖说,当时五一路一家商场要开业,找到自己做花灯,订做一对龙。“龙珠直径80厘米,龙头放在地上有3米高,还要弯弯曲曲地在商场大门口摆出‘双龙戏珠’的姿势来。”据他介绍,当时和自己一起做这花灯的,有好几个人,一行人做了十几天才完工。一条龙身长16米,每2米便要弯曲一下,做出来以后,商场的负责人非常满意,当场就封了红包,可自己至今再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奇怪,“那么难的项目我当时是怎么做出来的?”

郑祥霖现在手上的单子,是来自福清,对方也是打算拿来做元宵节的活动。郑祥霖介绍,订单已大致完成,龙身长度也有十几米,背面的龙鳞是自己手工一片一片画上去的,龙头龙尾的颜色也是凭自己的色感来描画,双龙一公一母,栩栩如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