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很喜欢跳《小苹果》
东南网3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燕梅/文 包华/图)昨日,本报报道了女孩妞妞因母亲在医院分娩时死亡,她被留在医院生活了三年,生父没来看过一回,引起了许多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说,妞妞的生父宋某不顾亲情,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实属不该。有网友甚至表示要收养妞妞。妞妞到底能不能被收养?父亲多年不看孩子,对孩子有什么影响?记者昨天做了深入采访。
民政人员:妞妞还不是孤儿 市民想收养不合法
妞妞在福州仓山一医院成长的遭遇见报后,网友看着妞妞从襁褓中的婴儿,长成可爱的小女童,含着泪读着她辛酸的经历,纷纷谴责妞妞的父亲宋某太冷血,把这么可爱的女儿留在了医院,作为父亲,竟然三年不去看女儿一眼,这种父亲太不负责任了。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市民给本报打电话,说看到妞妞的照片,很想收养妞妞,给妞妞家的温暖。一位从事民政工作多年的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要不满十四周岁,而且要求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还有就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人抚养的子女。妞妞不符合以上情况,生父也没有表示要将妞妞送人,所以好心人无法收养妞妞。
其实,妞妞这个名字,只是医护人员给女孩起的暂用名,妞妞至今没上户口,名字也没起。
妞妞生父:一天要工作10小时 无法带女儿
昨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父亲宋某。宋某说,很感谢记者的关心,让他看到了三年未见的女儿。他也觉得,三年不见女儿,是件很残忍的事情。他也无数次地想过要把女儿接回来养,甚至在黑夜里哭过多次。“哪个父母不疼自己的孩子,哪个父母不想儿女在自己身边长大,妞妞是她妈妈用生命换来的,无论如何也会带大。”可是,他说现实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是一名司机,帮人送货,一天要工作10小时,根本无法带妞妞。他希望官司得到妥善解决后,把妞妞接回家。
昨日下午,记者也联系了妞妞母亲李女士的姨父。他说,三年前,妞妞出生时,妞妞的外婆来福州做亲子鉴定时就曾说过,如果宋某不要妞妞,他们要把妞妞带回云南。昨日,他又再次联系了妞妞的外婆,她仍表示,如果宋某不要妞妞,她愿意抚养妞妞。
网友质疑:生父为何对判决不满 案件为何拖了三年
不少网友疑惑,为何宋某对于医院赔偿26万多元仍不满?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上,宋某以妞妞名义提出的赔偿金额为92万多元,可以看出,这个数字和26万多元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一审判决后,宋某就提出了上诉。而医院方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赔偿80多万元,至于李女士的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由法院决定。
也有网友提出,为何一个案子拖了三年?据一审判决书上记录,案子于2012年由仓山区人民法院受理,2013年3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6月裁定中止审理,一直到2014年10月才裁定恢复审理,并于2014年11月作出判决。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反反复复调解多次,但均未能达成协议。
网友说,宋某把孩子交给医院,让医院抚养孩子,并承担监护上的风险。没想到,这轮博弈持续了整整三年,以至于医院把孩子养大了,孩子连父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法律界人士:拒不履行监护职责 可剥夺监护权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打官司和抚养亲生孩子根本就是两码事。如果硬要把这两件事扯到一起,甚至还可能构成遗弃。2014年12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可被剥夺监护权”的7种可能,其中有一条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可剥夺监护权。妞妞目前没有流离失所或生活无着,只是因为医院养着。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指导与心理教育教研室主任张荣伟表示,小孩0~3岁,如果缺少父母的关爱,对于孩子成长不利。因为这个时期是小孩安全依恋形成的时期,父母的角色,能给孩子形成一种安全感。像妞妞这种情况,从小在金奶奶身边长大,对于金奶奶形成了依恋。以后,她回到自己父亲身边,这份依恋会被切断,孩子可能会有创伤。
许多市民说,这件事情上,宋某虽然得到了几十万元赔偿款,但是亲情上,却给孩子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新闻回顾:
母亲分娩时去世父亲拒绝探望 3岁女童在医院长大
刚出生时
东南网3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燕梅/文 包华/图)
关注理由
3岁大的妞妞,5天前在医院里度过了她的农历生日。3年来,身体健康的妞妞一直生活在医院,每一名医生、护士,都是她的“家长”。
3年前,妞妞的母亲在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内分娩时死亡,医疗纠纷就此而起。妞妞父亲一直不接回女儿,甚至从未来看过她一眼,有医生说,他是把妞妞当作和医院索赔的筹码。去年11月,经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付80多万元,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妞妞的父亲并不满意,提起了上诉。
这场长达3年的“拉锯战”,让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妞妞,成为完全没有“父母亲”概念的可怜孩子。她自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目前,这起医疗纠纷的官司进入二审,妞妞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母亲医院去世 女婴被遗留在医院
2012年1月30日,大年初八。一男子带着怀孕的同居女友,匆匆来到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生产。不料,女子生下妞妞后,当晚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为羊水栓塞。当时,陪同该男子的亲戚,把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妞妞一把塞给了护士,没想到,从那以后,妞妞就再也没有被爸爸抱过。
妞妞的母亲姓李,父亲姓宋。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据了解,李女士在认识妞妞的生父之前,同样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和另一男子生下两个儿子。
据知情人透露,李女士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由云南外婆一手带大。后来,亲戚把李女士带出了云南,四处打工。李女士去世后,医院找到了她的两个儿子和母亲。
去年11月,福州仓山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赔偿80多万元,其中,属于宋某的有26万多元,其余部分则给了李女士的其他亲人。因对赔偿金额不满,宋某提起上诉,已经打了3年的官司仍在继续。
6个月时
聪明可爱的妞妞 成了全院的“宝”
白天,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护士,就是妞妞的临时“家长”;晚上,妞妞则是金奶奶的宝贝,住在医院的宿舍内。50多岁的金奶奶,是医院一名员工的妻子,医院专门雇她来照顾妞妞。
护士们对于妞妞的评价是:聪明懂事,不哭不闹。医生、护士都知道妞妞喜欢跳舞,喜欢央视主持人“老毕”,所以一有老毕的节目,大家就把电视调到综艺频道,并招呼妞妞来看节目。此外,院长还交代,不管妞妞跑到哪个科室,都要有人看着,陪她玩,如果工作太忙,就把妞妞送到其他科室。
在大家的关心下,妞妞学会了感恩。妞妞1岁时,金奶奶在宁波工作的儿子给她买了一件新棉衣,这让年仅3岁的她一直记着,“这是宁波叔叔送的。”有一次,医院员工黄奶奶,带妞妞去吃大餐,妞妞也念了好长时间:“黄奶奶给我吃大螃蟹、大龙虾,却不让我吃烧烤,说会把牙齿吃坏的。”此外,桌子下存着的一罐罐奶粉,每一罐是谁送的,妞妞也记得一清二楚。
金奶奶告诉记者,3年来,妞妞的生父从来没有到过医院看妞妞。妞妞偶尔也会问起自己的身世,金奶奶告诉她:“你是贵州人,有爸爸。”但是,在妞妞心里,总把金奶奶的安徽老家当成自己的家乡。
10个月时
对话生父:不见妞妞,是担心医院“使坏”
近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生父宋某。宋某坦承,他的确3年都没有去看过妞妞。记者追问原因,宋某说,一到医院,就会想到女友去世的事情,有阴影,不好受,“另外,事情(官司)没有结果,小孩什么样也不知道,怕医院使坏,去看女儿会惹出麻烦。”
记者又问宋某,对于妞妞的将来作何打算。宋某表示,等官司打完了,得到赔偿了,他会把妞妞接回来,请人带,让妞妞在福州生活。
宋先生的律师邹丽惠则表示,官司打了3年,宋某和女儿也骨肉分离了3年,这对于宋某来说,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邹律师称,宋某这么做,也是被医院逼的,她曾经到医院取证时遇到阻挠,调解多次也没有结果,“宋先生曾经表示很想去看小孩,是我阻止他去的,因为我怕节外生枝。宋先生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邹律师表示,自己也希望宋某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早日将女儿领回,骨肉团聚。
一岁多时
律师说法:妞妞父亲行为已构成遗弃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所以,宋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把孩子送回宋某抚养。
记者曾经问过妞妞“爸爸在哪”,妞妞说,她有两个爸爸。院长忙解释,妞妞对于爸爸没有概念,和叔叔没有区别。妞妞把一位年轻医生当成自己的爸爸,跟他玩。其实,妞妞心里一直渴望父母的爱。有一回,有人问妞妞妈妈在哪,妞妞回到家里,扑进金奶奶的怀里,撒着娇说:“我能叫你妈妈吗?”听完这话,金奶奶心都碎了。
妞妞的金奶奶抱着一岁的她
金奶奶用相机记录下了不同年龄的妞妞;图为3岁妞妞的近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