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客户贷款50万20年可少还1.6万

2015-03-03 09:06: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1日,央行在降息的同时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已同步下调,五年以下(含)利率为3.5%,五年以上为4%,较之前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客户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每月将少还约66元,总利息可减少1.6万元。

此前,福州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25%。下调后,五年期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较此前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对于购房者来说,减轻了还贷压力。如果是首套房,采用公积金贷款,按贷款金额50万元计算,贷款期20年,采用等额本息法,下调前每月还款额为3096.17元,总利息为24.3万元。执行此次调整后的新利率后,月供降为3029.9元,总利息为22.7万元。客户每月还款将减少约66元;20年利息一共少还1.6万元左右。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未到期公积金贷款,在本年度内仍执行原利率,即去年11月降息后相应调整过的贷款利率,不分段进行差别计息;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才执行此次新调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