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点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最高可贷300万元
2015-03-03 08:20:2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3月3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先在福州、泉州、三明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申请小贷险的小微企业要满足以下条件:在试点区域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业种养殖大户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导向,产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资信良好,有偿还债务能力,无违法行为;农业种养殖大户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或规模养殖满2年以上;试点保险公司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贷险单户贷款金额实行差别上限:试点前两年,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300万元,其中农业种养殖大户不超1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150万元。试点第三年,相应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可再调高20%。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
相关阅读:
- [ 03-01]小贷险为小微企业融资解渴 在福州泉州三明试点
- [ 03-01]福建出台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方案 首批三地试点
- [ 02-28]河北:今年起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
- [ 02-28]中国进一步采取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 [ 02-27]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多次为小微企业减税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