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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吐槽“春节式涨价” 打车要加10元才走

2015-02-22 09:41: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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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22日讯 每逢过年,很多店家歇业。不少店家虽然在春节期间照常营业,但价格飙升。近日,不少消费者向福州晚报反映他们遭遇的“春节式涨价”。

的士加价10元

否则不肯走

市民连女士发微博反映,前日中午,她从新店秀山路打车去排尾路,一连拦了几辆车,都被拒载。等了十多分钟,一辆牌号为闽AT1214的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称要加价10元才能走。

上车后,连女士对加价行为表示不满。对方却称,春节加价是潜规则。下车后,连女士向该出租车所属的台江客运公司投诉。工作人员称,公司并没有春节提价的规定,他们将会教育当班司机,并退还10元费用,但连女士拒绝了。

记者就此联系了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司机擅自加价属于乱收费,他们将把该情况转给执法部门,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市民遇到私自加价的情况,可打83313000投诉。

卤味价格太高

食客报警求助

前日,网友“草根小记任思言”在榕城古街的一家小餐馆吃午餐,却吃出了一肚子的不愉快。

“草根小记任思言”说,她常在古街的一家小餐馆吃粉干、卤味,前日上午因为常吃的店关门了,所以才到对面的店吃。

“平时在对面吃也就20多元钱,所以点菜前也没多问,老板也没报价。”网友“草根小记任思言”说,结账时她才得知罗汉肉一份35元,鸭胗一个10元,鸭心一串10元……一盘卤味下来竟要76元。她当下报了警,后来老板收了她30元。

网友“阿蛋故事”说,初一晚上他在古街的这家店点了两小盘卤货花了158元,加上7碗粉干总共188元。

7562元的菜金

协商后免去2000多元

“一顿家常菜花费7000多元。”昨日,网友“Tiffany_TODESENGLE”在微博上反映,前天晚上她母亲和同事一行在金山金桔公交总站旁边的一家港式中餐厅聚餐,结账时服务员说消费了7562元,这令他们有些难以置信。

最终,在双方的协商下,免去了2000多元的菜金。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餐厅,翻看菜单时发现一些海鲜上标注着“时价”。记者询问后,服务员介绍了价格,单价和网友“Tiffany_TODESENGLE”晒出的差不多。

随后,记者致电餐厅负责人了解情况。一名副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菜品价格和同类酒店差不多,包厢的人均消费大约在200~300元。因为春节海鲜价格有所上涨,所以海鲜类菜品也贵了些。当晚网友“Tiffany_TODESENGLE”的母亲一行共25人到餐厅包厢就餐,点了一些海鲜和一些炒菜,在点餐时他们已经明确告知顾客海鲜的单价和重量。但结账时对方觉得菜金太贵,希望优惠。因为当时还有不少顾客在就餐,最后在双方的协商下,减免了2000多元的菜金。

省消委会:

商家提价要事先告知

有网友对商家的涨价行为表示理解。网友“名字都是木头”说,过年营业,工人要加班费,过年了材料涨价,成本提高,贵点没什么。

也有网友表示商家涨价应该让消费者知情。网友“广播剧”说,过年提价没有问题,但是要事先说明,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关于餐饮消费的投诉中,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投诉较多。因为春节期间一些食品存在价格波动,在餐饮消费中,有些经营者在更改价格后并未告知消费者,一些消费者也没有事先询问。

段建平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拥有知情权,提价后,经营者要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前一定要问清价格及消费内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消费后要注意保留相关凭据。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消费者在消费中遇到价格欺诈、没有明码标价等情况,可以向12358投诉。

(福州晚报记者 马丽清 陈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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