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榕“5.13”出租屋起火案续:民警跨省探望当事人

2015-02-17 10:46:45 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家属:被火苗吞没时,他惦记的是妻子

更多居民闻讯赶到,大伙发现,夫妻俩脸部、身上的伤口开始起泡,廖春平慢慢地也发不出声音了。居民们连忙报警求助。民警随后赶到,将夫妻俩送至医院救治。

廖春平的二哥说,他到场时,廖春平还能说话。廖春平告诉二哥,当时他正在煮菜,不知什么原因,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家中突然起火,火势很猛,火苗一下就将他吞没了。此时,妻子还在浴室里洗澡。已经被烧伤的他忍着疼痛,冲进浴室,将妻子拉出,可妻子一下摔倒了。危急关头,他直接抱起妻子,从火海中冲出,艰难地走了近百米,终于获救。

对于起火原因,廖春平家属怀疑与液化气有关。其二哥说,廖春平曾提到,火好像是从液化气瓶附近先烧起的。对此,有现场人士怀疑,可能是液化气发生泄漏,然后发生爆燃。不过,也有家属说,廖春平的液化气是前一天花了100多元买的,当晚是第二次使用,不可能是爆燃,并怀疑有其他原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