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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网上抢购年货“陷阱”多 3招教您擦亮眼

2015-02-14 07:37:02 徐昕昀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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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记者徐昕昀

春节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又办起了“年货节”。然而,每年节日期间网络购物狂欢“血拼”后,省消委会都会接到不少消费纠纷投诉。为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省工商局网监中心联合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大家网上抢购年货擦亮眼。

陷阱一:暗藏的霸王条款

支招:霸王条款可视而不见

近日,在福州打工的小陈,在某团购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后,小陈发现手机运行特别卡。他便和卖家商量退货。但商家表示,下单时,商家已经通过“温馨提示”告知其交易合同:售出产品只换不退。且是在小陈点击了“我同意以上交易协议”之后,该订单才成功生效,因此不同意退货。

很多网友都有过类似小陈的遭遇。当前大多数网络商家都要求网购消费者必须经过网上注册,并同意其提前制定的交易协议后方可成为网站会员。而这些协议中暗藏霸王条款。

省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诸如“售出后概不退换”、“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属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合同就会自动失效。遭遇此类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12315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陷阱二:商品以次充好

支招:及时保存网购电子数据

消费者杨女士趁打折从网上购买了20箱美白面膜。收到货后,杨女士拆开了其中3箱使用,使用后发现美白效果并不好,于是她联系厂家询问。厂家要求她提供相应的防伪标识码进行查询,杨女士这时才发现只有两箱面膜贴有防伪标识码,其他的都没有。而且大部分面膜不是正品。

杨女士向商家提出退货遭到拒绝。当她准备向网络平台投诉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有三类证据必须保留:买卖发票、快递单以及网上聊天记录。执法人员说,和卖家交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询问细节问题,特别要把网站宣传、介绍产品的广告词复制到聊天内容里,以此来固定证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下载“存证云”之类的免费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存证软件进行电子数据的科学存证。

陷阱三:订购优惠商品被撤单

支招:消费者可拒绝或投诉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订购了一款超值年货糖果礼包。商家在商品页面承诺7天内发货,但是7天后,林先生查询订单情况,发现订单处于撤销状态。林先生向商家询问撤单的原因,商家称购买该款年货大礼包需要提前通过在线聊天软件与商家进行联系确认,同时还需要林先生额外购买其他商品才能发货。

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如果在网络集中促销前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应在公示中向消费者说明。消费者可以予以拒绝或直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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