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4500元买4只蓝孔雀被查处 孔雀移交动物园
2015-02-13 09:31: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被查获的4只蓝孔雀。 福州新闻网2月13日讯 日前,福清一外来工张某花4500元非法购买了4只蓝孔雀准备带回家饲养,在运输过程中被民警查获。目前,4只蓝孔雀被福清警方移交给福州市动物园饲养。 2月10日中午,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110指令:“音西派出所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部小轿车运输4只蓝孔雀,要求出警查处。” 森林分局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音西派出所交接。经查4只蓝孔雀是一外地民工张某从阳下镇林某处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准备运回老家重庆饲养。 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蓝孔雀属三有(即有益、有研究价值、有经济价值)野生动物。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森林分局已于2月11日将4只蓝孔雀移交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野生动物保护站饲养。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振文 文/摄) |
相关阅读:
- [ 02-12]4500元非法购买四只蓝孔雀 一男子在福清被查处
- [ 07-01]仙游女士捡到一只蓝孔雀 已由凤凰山公园收养了
- [ 05-09]男子当街售卖蓝孔雀 称能提供养殖证复印件
- [ 10-07]福建融信34.6亿竞得蓝孔雀压轴地块
- [ 07-16]小区飞来蓝孔雀呆半个月 居民求助动物保护中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