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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丢失价值699元手机 拾获者索要600元报酬

2015-02-13 09:07:57 陈腾健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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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陈腾健)前天晚上,福州市民林先生在福州鳌峰路的一家电影院看完电影后,遗失一部价值699元的手机,他辗转联系上捡到手机的人后,对方却要他付600元报酬后才归还手机,这让他很是郁闷。

昨天下午,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上了遗失手机的林先生。林先生告诉记者,前天晚上六点,他和朋友去鳌峰路的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看完电影离开放映厅后,发现自己的红米手机不见了。

“丢失后,手机先是关机,不久之后开机,我就通过短信和对方进行沟通。”林先生说,随后对方终于接听了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并要求林先生支付600元报酬后才归还手机。

昨天凌晨,林先生最终同意支付600元钱换取自己的手机,但是对方并未告诉林先生具体的交易时间和地点。“今天再打就关机了。”林先生说。

林先生表示,这个手机是他公司发的,市值为699元,他希望对方尽快将手机还给他,否则他会考虑报警。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告诉记者,捡到林先生手机的人向其索要600元钱作为报酬并没有法律依据,在广义上也是违法的。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财物遭到他人侵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找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侵占金额达到5000元钱以上,将会构成侵占罪。”蔡思斌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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