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EMS快递寄瑞典却发往比利时 事发两月邮局未处理

2015-02-13 08:50:59 徐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内含申请留学材料原件,通过EMS跨国快递寄送,目的地是瑞典,却发往比利时布鲁塞尔,事后快递被退,目前不知所踪。昨日福州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95060热线反映,去年12月21日,她来到福州市华林邮政支局,将孩子的申请留学材料原件通过EMS寄送国际特快专递,事发已将近2个月,福州邮局方面至今也未作出处理,由于事关孩子出国大事,令她非常焦急。

记者也根据刘女士快递编号查询到,快件在12月25日就抵达了比利时,之后被退还海关,在今年1月8日又发往北京,此后便再无信息。刘女士表示,她从1月开始就一直到邮局询问,但是一直未得到答复,快件也不知所踪。而材料原件若是丢失,将影响到孩子留学进度,不是简单就能用金钱赔偿的。

昨日,记者先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询,也证实该快件确实误发,目前状态是“退还”,但下落无从查询。随后,记者来到福州市华林邮政支局,相关负责人称没有权限接待采访,需要直接联系福州市邮政局。记者又联系了福州市邮政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寄件人先到邮局12530平台申诉后,再介入处理相关问题。对方表示,若在一个月内快件无法找回,又没有进行保价,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向EMS申请快递费5倍赔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