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家箱包公司生产假LV包 成本几十售价几千
2015-02-10 11:08: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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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会文 涂明)长乐一家箱包公司,大批生产假冒的LV等知名品牌手提包,并销往国外。市场上这些名包售价几千元,而该公司生产的假冒名包成本仅几十元,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 近日,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采购主管、出纳陈某某和生产技术主管林某某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5万元;负责加工名包样本的江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查扣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 夫妻在农村办厂生产假LV包 法院查明,2010年1月,严某娟、陈某(均另案处理)投资成立长乐文迪箱包有限公司,以长乐市文岭镇后董村内的文岭茶厂为工厂。雇佣人员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MK、TB和GUESS等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后将这些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通过委托物流销往国外牟利。其间,严某娟提供样品,安排生产数量,雇佣陈某某负责采购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所需的原料和配件,以及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的相关出口手续,并在2011年6月之后负责公司的出纳工作;雇佣林某某负责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的临摹制图、仿制设计、生产及生产车间的全面管理;雇佣江某某负责协助被告人林某某进行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样包缝制、装饰配件等制造工序工作。 鼓楼区法院认为,在无法查清这些侵权产品实际售价的情况下,公诉机关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本案非法经营数额7086.7万余元,于法有据,可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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