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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民间借贷纠纷15年未解决 司法调解一朝息

2015-01-31 08:03:58 王永臣 黄敏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黎晶瑛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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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起长达十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福清上迳司法所内成功化解。

据了解,2000年初,上迳镇洋中村村民林先生在当地兴建养鳗厂。期间,由于鳗厂运营资金紧张,林先生先后向本村村民陈先生借款5次,借款额共计人民币41000元。不幸的是,林先生的鳗厂于2000年9月破产倒闭。此后,先后有10多名债主上门讨要借款。无奈之下,林先生变卖了自己的养鳗厂,但仍然资不抵债,只能按债主的本金比例偿还债务。

当时,陈先生拿回了部分本金12000元,并得到了林先生“待今后有能力时再还本付息”的口头承诺。可是,还款一事此后便再无下文。在此期间,陈先生及其家人虽多次催讨,林先生均以暂无能力偿还为理由推脱。

22日,陈先生来到福清上迳司法所,递交了调解申请书,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帮助其讨回借款本息共计7万元。收到申请书后,司法所调解员立即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查,并着手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林先生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只因家庭困难,对于这7万元的本息,实在无力还款,希望陈先生能放弃索要利息。而陈先生则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利息是当初林先生的承诺,如果不给无法接受。

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决定采取单独调解的方式,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动员双方各退一步。昨日,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林先生一次性偿还陈先生本息共计人民币5万元。至此,这场长达十五年的借贷纠纷就此平息。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王永臣 通讯员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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