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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大停电”续 工地施工方机械开挖导致

2015-01-28 07:11: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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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商户停业损失 也可向施工方索赔

福州供电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维修电缆所需的费用,将要求施工方赔偿,目前维修仍然在进行中,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仍需统计。

昨日,中亭街不少商户向记者咨询,此次大停电,暂停营业造成的损失,是否可向施工方索赔。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佘雷律师。

佘雷律师表示,施工不当,挖破电缆,造成停电,这属于施工中造成的损害,施工方要承担全部损失。这些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维修受损电缆所需费用,间接损失就是停电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目前,供电公司已明确了事故原因,施工方也没有否认。在此前提下,中亭街部分受停电影响的商户,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向施工方索赔。但是诉讼的请求必须明确,也就是说造成的损失要可计量。

此外,在行政责任上,主管部门可根据《安全生产法》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方造成停电,属于生产事故,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要审查施工人员有无违章操作、是否取得施工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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