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长乐营前社区贪腐窝案一审获刑 结伙骗取征地款

2015-01-27 09:26:09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月27日讯 长乐市营前街道营前社区原干部陈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相互串通、虚报青苗、串通投标……使用各种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等款项,中饱私囊。昨日,福州晚报记者从福州市检察院获悉,由长乐市检察院查办的这起贪腐窝案共立案15件18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这起贪腐窝案被评为首届福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精品案件”,其成功查办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

3名社区干部

利用职便贪腐

据检方调查,2011年5月至9月,时为长乐市营前街道营前社区干部的陈某、林某达、陈某杰等3人,利用协助营前街道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职务便利,在当地一家公司征地所涉坟墓搬迁过程中,勾结该公司负责清点墓穴的保安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采取虚增坟墓数量并虚假赔付的方式,分10笔从营前社区财务账户上套取该公司在营前社区征地的坟墓搬迁补偿款共计87.12万元,并将该款私分。

同年10月至11月期间,陈某等3人再次利用职务便利,以制作虚假征地赔青清单,虚列征地赔青开支的方式,套取征地赔青款17万余元,并将该款私分。

因为钱来得容易且作案手法隐蔽,陈某和林某达不仅没有收敛,私欲反而越发膨胀。至2012年3月,陈某、林某达伙同部分同事,以虚假制作4个项目的征地赔青清单,虚列征地赔青开支的方式,多次套取征地赔青款,总计95万多元。事后,陈某侵吞10.71万元,林某达侵吞4.91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