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王选辉)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国家赔偿举行听证,念斌代理律师就赔偿数额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其中包括10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来代表国家进行赔偿,所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中,包括8年来福建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赔偿。 福州中院赔偿委员会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福州中院:尽快依法赔偿 念斌因为刑讯和服刑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适,没有亲自到现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两位律师陪同下,到福州中院参加听证。 中院方面派出的是赔偿委员会的3名法官。 念斌于去年12月25日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国家赔偿人民币15321605.15元。同时,还要求福州中院在多家指定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赔偿数额最大,达1000万,包括请求人被4次判处死刑的精神抚慰金500万、其父母在错案期间去世的精神抚慰金500万。 公孙雪向法晚记者介绍,昨天当面计算的赔偿总额比原来少一点,赔偿“申请人家属8年租房费用”由38.5万元改为36.96万元;另一方面,念斌计算的被限制自由天数为2935天,法院算的是2936天,实际将多赔偿一天。 现场听证时,念建兰及两名律师向3名法官阐述了申冤过程、各项费用支出,以及赔偿诉求的理由。 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公孙雪说,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在受理当事人赔偿请求2个月后必须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念斌是在去年12月25日提交申请,应该在今年2月底就会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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