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24辆豪车挂靠出租租赁公司突然关门 车失踪

2015-01-23 06:56:32 陈建云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一名车主四处寻车,发现受害者有数十人,70余辆车均被抵押此外,一名嫌疑人已经被福清警方抓获并立案侦查

聚缘汽车租赁公司大门紧闭

□东快记者陈建云文/图

福州一家汽车租赁服务公司通过朋友频繁拉业务,一些车主将闲置的豪车放在该公司租赁,收取租金,其中不乏保时捷卡宴、奔驰550、奔驰S350等一些价值上百万元的豪车。

令这些车主意想不到的是,不到一年,租赁公司人去楼空,一查竟是经营者将这些车辆抵押到福清、南平、厦门等地。日前,多名受害者开始了各自的寻车之路。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受害者有数十人,涉及车辆70余辆,总价值逾千万元。目前,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已经被福清警方抓获并立案侦查。

因朋友拉业务他将24辆豪车租赁

涉案的是福州一家名为“聚缘”的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者是一名女子,姓郑。受害人之一的周先生(化名)告诉东南快报记者,郑某是他的朋友,2014年9月份,郑某在聊天中偶然提及,如果有闲置的小车可以通过她的公司租赁。

“根据不同档次的车辆,每天的租金都不相同。”周先生说,考虑到车不经常开,放着也是闲着,他就将自己的车子租赁给郑某,收取一些租金。

2014年12月26日,周先生又将一辆宝马730,以每天1600元的租金租赁给郑某,租期为3个月,为此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协议》。

为了保证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以及合法使用权,避免车辆在租赁期间被转卖、抵押等,周先生说,他还特地咨询了律师,并写了一份《租赁承诺书》让郑某签字,作为双方签订所有租赁合同的附件。

此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周先生又陆续联系上自己的亲戚朋友,将包括路虎、保时捷卡宴、奔驰550、奔驰S350、奥迪Q7等在内的,共计24辆豪车以每天600至2000元不等的租金租赁给郑某。

租赁公司人去楼空车辆被抵押

“起初,租金是在月初就全部支付。”周先生说,到了2014年11月,郑某就以资金周转不便等理由,按天来支付租金。

2015年1月13日,周先生发现郑某当天并没有将租金打给自己,询问之后,郑某告知需要稍等几天,之后一并把租金打过去。

3天过去了,郑某依然没有将租金打来。根据承诺书中所规定的“如有逾期租金超过3天,委托人可将车辆收回并收取逾期租金”,周先生立即联系郑某,竟发现其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当其来到郑某的汽车租赁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闭。

“一些车辆还显示在线,一些已经显示离线。”随后,周先生通过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发现自己的车辆都被开到外地。见状,周先生立即前往寻车。

而之后的情况更是让周先生大吃一惊,他发现,自己的车辆竟然已经被抵押给他人,对方出示了郑某签下的《车辆转押协议》,此外,周先生还发现,将车辆抵押给他人的,不仅郑某一人,还包括一家名为“聚融”抵押担保公司的几位股东。

昨日,当东南快报记者来到这家“聚融”抵押担保公司时,发现该担保公司离关门的“聚缘”汽车租赁公司仅隔三个店面,店门也是紧闭,相关负责人也无法联系。

只找回部分车辆损失逾千万元

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上部分受害车主了解到,郑某等人以每辆车数十万元,或者原价一半的价格抵押给他人或者其他汽车租赁公司。而这些被抵押的车辆,大多数都被抵押到福清、永泰、莆田、南平、厦门等地。

几名受害者介绍,从今年1月份开始,多名车主开始了各自寻车之路。周先生介绍,他被抵押到外地的24辆豪车,还有6辆还未找回。“如果按照当时购车价格,最少要损失600万。”

“放在租赁公司的6辆车就找回1辆,眼泪都快没了。”与周先生的遭遇一样,福州的陈先生(化名)也被郑某以同样的方式“借”走了6辆豪车,包括帕拉美拉、宝马X6、捷豹等共计价值五六百万元。

据周先生初步统计,他认识的受害者大约有数十人,涉及车辆将近70余辆,总价值逾千万元,近一半的车辆还未追回。

随后,周先生等人均向车辆抵押所在地派出所报警。但是各地派出所均告知受害车主,该事属于经济纠纷,让报警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派出所不予受理。

福清警方抓获一名涉案嫌疑人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马某已经被福清警方抓获,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该汽车租赁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车辆转押协议》,如果合同中显示是原车主的相关信息,该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就是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该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车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车辆。如果无处分权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涉及车辆产权证或者行驶证等有关证件的伪造,那么将涉嫌刑事犯罪。

刘律师表示,如果市民要将车辆租给汽车租赁公司,希望去一些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租赁,并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对于贷款方,不要购买或者接受一些证件不全、来路不明的车辆,一旦涉嫌车辆牵扯到案件,即便花了钱,结果也有可能“打水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