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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残疾寄宿生获补助4000元

2015-01-22 08:00: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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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和中专不能拒收

具有接受教育能力残疾学生

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福州市聋哑学校、福州市盲校、福州市星语学校、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长乐市特殊教育学校、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

积极推进福州市聋哑学校与福州财金职业中专学校联办服装专业,与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联办脱胎漆器、软木画专业,与福州跨洋职业中专学校联办烹饪专业等。充分发挥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合作办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能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

积极争取省考试院的支持,在福州盲校设立视障学生自考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服务特教事业的能力,面向不同类型的残疾学生开设更多的特教办学点和考试点。

残疾寄宿生补助费

今年提高到4000元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以及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的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的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2014年至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逐年提高到3500元、4000元、45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周末返家)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残疾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予以补助。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4—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到普通初中的6倍、7倍、8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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