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清警方摧毁一酒托诈骗团伙 十多扎红酒花1.6万元

2015-01-20 07:50:1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警方提醒

酒托团伙多设桃色陷阱引诱男子消费

据警方介绍,此类案件一般是不法分子利用男网友急于交友或者喜好逐奇猎艳,警惕性淡薄的特点实施诈骗。许多男性被“酒托女”诈骗后,因碍于面子不愿或不敢报案,诈骗团伙正是利用受害人这种心理弱点,持续实施诈骗活动。

负责办理本案的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民警朱宗林介绍,如今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友约聊而实施“酒托”诈骗的作案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繁多。一般情况下,识别“酒托”诈骗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酒托女”大多依靠“键盘手”进行网上交友聊天,在网聊时不会主动给你电话。如果你想主动打电话联系对方,对方一般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不方便,表示稍后再打电话联系。

二、“酒托女”一般会主动提出约会见面的时间及地点,若你要求去别的地方,对方会以种种理由推辞。见面时,你会发现“酒托女”一般和网上照片差别较大,甚至根本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对方一定会想方设法将你约到比较偏僻、不起眼的店内进行消费。

三、在进行消费时,“酒托女”一般会在你放松警惕、对她取得信任之际,借机点要比较昂贵的酒水,甚至不给你询问和看价格的机会。

四、在消费过程中,“酒托女”有时还会叫上几个所谓的朋友一起来聊天,争取更多消费。在消费差不多后,“酒托女”会寻找各种机会离开,最后由你来埋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