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顶梁柱”工伤瘫痪 锦江科技老板避而不见
2015-01-14 11:25:5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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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14日讯 48岁的张中成在长乐一家公司上班时发生了严重工伤,瘫痪在床至今。事发一年半了,这家公司的老板仍避而不见,甚至连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的补偿款都扣留不发。上周,张中成的儿子小张拨打福州晚报说事释法热线,向记者求助。 儿子给张中成喂水喝 受伤者一家度日如年 记者接到求助后,随即驱车赶赴张中成一家在长乐市湖南镇的暂住处。暂住处四面漏风,光线昏暗,张中成直挺挺地躺在一张大床上。掀开盖在他身上的棉被,记者看到他的屁股和大腿部都已经开始溃烂。 “家里上有70多岁患病的老母亲,下有几岁的孙子,老张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出事后我感到天都塌了。”张中成的妻子哭着告诉记者,“老张受伤后颈部以下都没有知觉,现在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我和儿子只好辞工专门照顾他。房东怕老张死在出租房里不吉利,提出涨房租想让我们走,我们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老员工出工伤 要求公司负责 小张告诉记者,父亲十几年前携全家人从湖北来榕。2007年起,张中成到位于长乐市空港工业区的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科技公司”)上班,担任公用安装班长职务。2013年6月23日,张中成在公司车间人字梯上工作时,不慎摔到地面,后脑碰到地面硬物,当场昏迷。 经住院治疗半年后,老张捡回了一条命,但颈部以下完全瘫痪。小张想让父亲继续接受治疗,可公司垫付了18万多元医疗费后就不肯出钱了。小张花光了家里2万多元的积蓄,只得让父亲回去静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中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他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小张发现,锦江科技公司并未按照父亲的月平均工资5430.38元缴纳工伤保险,而是仅按照2057.42元的最低基数缴费,导致父亲只能按照2057.42元的基数领取工伤保险。这根本不足以支付父亲在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开支。 事发后,小张和母亲多次找锦江科技公司讨说法,可公司老板避而不见,甚至连工伤保险基金拨付下来的补偿款都扣留不发。小张只得向有关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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