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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荷园违建挡住阳光 当事业主认为开发商默许

2015-01-06 09:40:2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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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荷园违建挡住阳光 当事业主认为开发商默许

  该小区有不少违章搭盖

为了采光权,家住晋安区王庄荷园小区的陆先生(化名)愁坏了。因为对面住宅楼顶层6户业主在天台上加盖建筑,原本可以在自家阳台享受的六七个小时的日光锐减到两个小时,之前一天可以晒干的衣服,也延长至两天甚至三天,但随着去年12月份对面住宅楼部分业主继续加盖,本就稀有的两个小时估计又将大打折扣。

投诉业主 违章搭盖影响自家采光

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来到了王庄荷园小区,可以看到8号楼顶楼位置,共有六户在天台上搭盖起了简易建筑,分别用玻璃窗户和防盗网围起,建筑顶上有用铁皮搭盖或者水泥灌筑。

陆先生住在8号楼北边的6号楼二楼。他说,8号楼顶楼的搭盖已经好几年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位于8号楼北边低层住户的日照时间。

在设计院工作过的陆先生说,在冬天时,原本他家的阳台有六七小时日照,现在只有两个小时。原本一天可以晒干的衣服,现在要拖到两三天,有些较长的裤子甚至只干了一半。

不料,这两小时的日照也即将成为历史。

陆先生的爱人林女士说,8号楼603的住户在天台搭盖的建筑上面又加盖了一个小铁皮房,他们担心其他业主也会效仿,进一步影响日照时间。她表示,1月3日执法部门过来后,该铁皮房才被自行拆除,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铁皮房钢框架仍然存在。

王庄荷园违建挡住阳光 当事业主认为开发商默许

  低层住户的光线被对面的违建给挡住

当事业主 开发商曾许诺可自行搭盖厨房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欲采访8号楼603业主,但遭到该住户一位身穿红色睡袍女士的破口大骂,“违建那么多,你管得着么,你不要多管闲事”,之后还在言语中威胁,“回去的路上小心点”。

8号楼605的业主许先生说,他在2003年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称5楼与6楼是“复式楼”,但分作两户出售,结果六楼的房子便没有了厨房,但赠送了21平方米的天台。许先生表示,当时开发商曾默许可以在天台上进行搭盖,所以才买了房子,他表示也是出于无奈,毕竟“那个煤气管道都装到天台上”。对此,小区物业处刘主任向记者证实了在该位置的楼下都是厨房的构造。

但当记者打算向开发商核实情况时,许先生表示,该小区的开放商福州市农工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破产。

陆先生的儿子陆鑫(化名)在设计院里工作,从事房屋的结构设计,他透露,即便是开发商赠送的天台,也不能随便在上面进行搭盖,以防住宅建筑超过负荷,对建筑产生不良的安全隐患,即便是施工,也必须按设计部门的相关图纸,之前也要通过规划局和建设局的一些审批。

执法部门 部分违建已责令拆除

王庄荷园小区业委会的李主任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们已经向象园街道城管中队上报此事。

象园街道城管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业主举报的情况已经受理,经办人员也已让8号楼603业主自行拆除铁皮房,但之后又有人向他们举报有业主继续违章搭盖。前日上午,他们到现场核实发现,8号楼603业主虽已拆除了铁皮房的封闭材质,但该业主将这些材质搬到楼背面继续搭盖,执法人员已将其施工工具暂时没收,并勒令其全部拆除。

而对于那些陆先生口中所说的天台上违建,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是否属于违建需要向上级请示并做进一步调查,才能做出处理。”对于陆先生的担心,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有新的违建继续出现,他们将予以坚决取缔。

律师 业主需证明采光受影响

针对此事,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张蕾律师表示,该小区8号楼顶层的部分业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张蕾认为,陆先生可通过证据证实自己居室的采光的确因为8号楼违章搭盖受到影响,除了向执法部门反映之外,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但对于8号楼住户在天台上进行的搭盖行为,张蕾表示,天台可以使用,但不能进行开发建设,况且天台属于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属于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一般进行施工建设也都需要相关规划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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