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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城区禁超标电动车 警方设岗车主仍侥幸上路

2015-01-05 06:50:07 李欢腾 刘兴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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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五城区禁行超标电动车和未注册电动车首个工作日

警方在铜盘路与福飞路交叉路口设岗查车

□东快记者李欢腾刘兴通讯员鼓交巡文/图

2015年1月1日起,福州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和马尾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市区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昨日上午10点,鼓楼区交巡警大队机特二中队组织民警在福飞南路与铜盘路交叉口设岗查车。在40分钟的行动中,共有7辆超标电动车被查,侥幸心理成为这些车主上路的主要原因。警方表示,车辆被暂扣后,车主需到处理窗口进行处理,同时还将面临200元的罚款处罚。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本次限行是福州警方自2010年8月15日首次限行以来,第4次扩大限行范围。

此外,虽然福州警方多次出台关于超标电动车和未登记电动车的限行通知,但是,据东南快报记者观察,不管是在福州市区还是在二环等其他路段,超标电动车依然会出现,甚至很多车主骑车过程中,车速很快,并经常出现违规行驶的问题。

查处现场

多次被查侥幸上路再被查

昨天上午10点10分左右,从事装修工作的朱先生骑着他的超标电动车,停在福飞南路与铜盘路交叉口的路边打电话。而这一幕也被正在执勤的民警看到。随后,民警对朱先生的超标电动车实行了暂扣,而朱先生则一脸无奈地站在处罚点。

据朱先生介绍,他的电动车已经买了两三年了,自从福州市区对超标电动车实行限行之后,他也已经多次被查。而之前被查,在现场缴纳罚款后便可以离开,这次被扣车还是第一次。

朱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早就知道福州市区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禁行。但是,他考虑到自己经常要在市区到处跑,而超标电动车的车速比合格电动车要快,在工作途中能够减少很多时间。因此,他之前虽被查多次,但是一直骑着超标电动车。

警方对违法车主进行处罚

骑超标车送大米被查处

上午10点半左右,一小伙骑车行驶至福飞南路与铜盘路交叉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车子上除了车主外,前面的脚踏板上,竟然还堆放着3袋大米。随后,民警将超标电动车推至设岗处。将3袋大米卸下后,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对超标电动车实行暂扣。而电动车车主在拿到民警开出的福州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便离开现场。3袋大米则被留在了原地。

11点左右,离开现场近30分钟的电动车车主仍未回来取大米。为了防止大米丢失,路边岗亭的工作人员,将大米先移到岗亭内,等候车主来取。

随后,东南快报记者从执勤民警处获悉,昨天上午查处的超标电动车,均有警方实行暂扣,并将车辆暂时停放在停车场。车主则需要拿着暂扣凭证,到警方的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的处罚。

记者调查

超标电动车上路车主多存侥幸心理

昨日下午5点左右,东南快报记者在鼓楼区东街和仙塔街交叉口看到,超标电动车仍然不时地出现,车速也明显比合格电动车要快。

东南快报记者经过近30分钟的蹲守,粗略统计,有近10辆超标电动车在此通过。其中一些超标电动车脚踏板上,还堆放着货物,但在通过路口时的车速依然比普通电动车要快。此外,多数超标电动车穿过路口后,直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存在着道路安全隐患。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年所发生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占近3-4成,而超标电动车占电动车事故中的比例更是多达近7成。

“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变换车道或行人更改方向时,从后面高速驶来的电动车,往往刹车不及,撞上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案调民警表示,其实很多人把电动车称为“肉包铁”,由于不达标的电摩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事故频发,而缺乏安全保护的骑车人也极易受伤。

“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般都经过严格培训,电动车就不一样了,随便哪个人只要敢骑就可以上路。”案调民警告诉记者,这也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原因。此外,不少人的超标电动车也并未按规定登记,同时无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肇事者、受害人及他们的家庭损害极大。对此,警方也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减少超标电动车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隐患。

据警方人士介绍,福州七县市辖区所有道路,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从去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在上述区域行驶将处以100元罚款,过渡期满后仍上路的,处以200元罚款。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给予3年过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册登记,由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分阶段实施限制道路通行的措施进行管理。而8月1日后在各县市购买的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市民支招

根治超标电动车公共交通需完善

“狠抓严管是治理电动自行车的有效手段。”接受采访的不少市民说,但根治乱象的长久之策还要靠更加完善的公共交通。

“根治超标电动车的最好办法,就是为市民提供快捷、便宜的公共交通服务。”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龚为民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

他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近几年,随着地铁和高架桥的修建,原本的道路变得更窄,整个道路的车辆容量不断变小。而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面对高峰期的福州路面,现有的公共交通方式只有公交车,如果交通出现拥挤,市民便会堵在路上。而电动车方便、快捷,便成为广大市民的优先选择,为了更快,超标电动车也越来越多。

“公共交通尚需改善,也是目前福州超标电动车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表示,想要完全禁止路面上的超标电动车,便需要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宜、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使得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有更多的选择性。他个人认为,如果福州的地铁等相关交通设施能够尽早完成,福州的交通状况将得到极大缓解,才有望根治超标电动车。

相关链接

福州“限超”范围逐年延伸扩大

据了解,从2010年起,福州警方出台了“限电(摩)限摩”举措。至今,超标、未注册电动车限行范围持续扩大。

2010年8月15日起,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限制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

2011年1月22日,限行范围扩大,在原有“四纵四横”限行路段的基础上,延伸至市中心的16条路段和7座跨江大桥。

2013年4月10日起,福州市再次扩大“限摩限超电”区域,变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制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2014年8月1日起,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2015年1月1日起,将在福州市区(含五城区)所有道路上全面实施“限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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