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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城区禁超标电动车 警方设岗车主仍侥幸上路

2015-01-05 06:50:07 李欢腾 刘兴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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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支招

根治超标电动车公共交通需完善

“狠抓严管是治理电动自行车的有效手段。”接受采访的不少市民说,但根治乱象的长久之策还要靠更加完善的公共交通。

“根治超标电动车的最好办法,就是为市民提供快捷、便宜的公共交通服务。”福建求拓律师事务所龚为民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

他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近几年,随着地铁和高架桥的修建,原本的道路变得更窄,整个道路的车辆容量不断变小。而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面对高峰期的福州路面,现有的公共交通方式只有公交车,如果交通出现拥挤,市民便会堵在路上。而电动车方便、快捷,便成为广大市民的优先选择,为了更快,超标电动车也越来越多。

“公共交通尚需改善,也是目前福州超标电动车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表示,想要完全禁止路面上的超标电动车,便需要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宜、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使得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有更多的选择性。他个人认为,如果福州的地铁等相关交通设施能够尽早完成,福州的交通状况将得到极大缓解,才有望根治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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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超”范围逐年延伸扩大

据了解,从2010年起,福州警方出台了“限电(摩)限摩”举措。至今,超标、未注册电动车限行范围持续扩大。

2010年8月15日起,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限制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

2011年1月22日,限行范围扩大,在原有“四纵四横”限行路段的基础上,延伸至市中心的16条路段和7座跨江大桥。

2013年4月10日起,福州市再次扩大“限摩限超电”区域,变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制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2014年8月1日起,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2015年1月1日起,将在福州市区(含五城区)所有道路上全面实施“限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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