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城区禁超标电动车 警方设岗车主仍侥幸上路
2015-01-05 06:50:0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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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违法车主进行处罚 骑超标车送大米被查处 上午10点半左右,一小伙骑车行驶至福飞南路与铜盘路交叉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车子上除了车主外,前面的脚踏板上,竟然还堆放着3袋大米。随后,民警将超标电动车推至设岗处。将3袋大米卸下后,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对超标电动车实行暂扣。而电动车车主在拿到民警开出的福州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便离开现场。3袋大米则被留在了原地。 11点左右,离开现场近30分钟的电动车车主仍未回来取大米。为了防止大米丢失,路边岗亭的工作人员,将大米先移到岗亭内,等候车主来取。 随后,东南快报记者从执勤民警处获悉,昨天上午查处的超标电动车,均有警方实行暂扣,并将车辆暂时停放在停车场。车主则需要拿着暂扣凭证,到警方的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的处罚。 记者调查 超标电动车上路车主多存侥幸心理 昨日下午5点左右,东南快报记者在鼓楼区东街和仙塔街交叉口看到,超标电动车仍然不时地出现,车速也明显比合格电动车要快。 东南快报记者经过近30分钟的蹲守,粗略统计,有近10辆超标电动车在此通过。其中一些超标电动车脚踏板上,还堆放着货物,但在通过路口时的车速依然比普通电动车要快。此外,多数超标电动车穿过路口后,直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存在着道路安全隐患。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年所发生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占近3-4成,而超标电动车占电动车事故中的比例更是多达近7成。 “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变换车道或行人更改方向时,从后面高速驶来的电动车,往往刹车不及,撞上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案调民警表示,其实很多人把电动车称为“肉包铁”,由于不达标的电摩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事故频发,而缺乏安全保护的骑车人也极易受伤。 “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般都经过严格培训,电动车就不一样了,随便哪个人只要敢骑就可以上路。”案调民警告诉记者,这也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原因。此外,不少人的超标电动车也并未按规定登记,同时无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肇事者、受害人及他们的家庭损害极大。对此,警方也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减少超标电动车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隐患。 据警方人士介绍,福州七县市辖区所有道路,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从去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在上述区域行驶将处以100元罚款,过渡期满后仍上路的,处以200元罚款。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给予3年过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册登记,由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分阶段实施限制道路通行的措施进行管理。而8月1日后在各县市购买的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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