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离开后15分钟,男子继续走到路中乞讨 东南网1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文 关铭荣/图) 临近年关,本报近期曾连续报道福州路口频繁出现的各类花样百出的乞讨行为。从假扮骑行者,到趴引擎盖行乞,可谓花样百出,层出不穷。本报昨日曾报道,榕城街道现“暴力行乞”,竟拽雨刮器相威胁。昨日下午,又有市民举报称,福州华林路口处,有人抹车窗乞讨,海都记者赶到并当场报警。然而,警方接警赶到现场后,乞讨者先是暂停乞讨,警车离开后十几分钟,乞讨行为又“死灰复燃”。 读者林先生报料称,福州华林路五四路口,一名中年男子站在路边,向过往车辆乞讨。“一看到红灯亮起车辆停下后,他就走上来,用一块抹布抹车窗,然后向你讨钱。”林先生说,“华林路因为地铁围挡,本来车道就窄,他就在车辆之间穿来穿去,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昨日16时许,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拄着一根拐杖,站在华林路五四路口处,看到车子等红灯停下后,就跑到车前。男子先是用手上一块抹布擦几下挡风玻璃,然后直接走到车窗前,向车主乞讨。海都记者随后拨打110举报路口处的乞讨行为。30多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闽A5015警的警车赶到了现场。海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警车路过该男子附近时停了一会,民警跟乞讨男子像是在对话,几秒钟后警车就从现场离开了。 警车离开后,乞讨男子就走到路边坐下,暂停了乞讨。然而,16时55分左右,看到警方没有再过来后,男子又重新站了起来,继续走到路口处,重新开始向车主乞讨。 |
相关阅读:
- [ 12-28]榕“寒冬送暖”救助行动 一夜救助10名流浪人员
- [ 12-13]残疾女跪拜福州火车站工作人员 系乞讨被劝离而不满
- [ 11-14]福州路边一沉睡乞讨儿疑似被拐 警官证实为母子
- [ 08-24]两乞讨者争地盘“干架” 一乞讨者头破血流
- [ 07-17]福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将有统一标识
- [ 05-16]罗源凤山镇有个“现代武训” 老人“乞讨”办学
- [ 04-18]流浪乞讨人员跑救助站骗取车票现象能否杜绝?
- [ 02-25]河北男子带幼子来榕 求职无果失去信心街头乞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