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出台 规范不作为现象

2014-12-29 16:14:29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2月29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专门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对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及各个环节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进行相应追究,包括社区矫正机构未按照规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建议,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索取、收受社区服刑人员财物等行为。

此外,通过实施《办法》,我市首次将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列入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办法》规定,对非法剥夺社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社区服刑人员,以及泄露社区服刑人员合法隐私等行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为使《办法》更符合工作实际,福州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两次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邀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矫科负责人及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立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