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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管局"未判先结"案开庭 原告"回避"申请获准

2014-12-26 15:53:05 林斐然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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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2月26日电(记者林斐然)今日上午9时,福州市民张永祥起诉福州市房管局信息公开案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张永祥以法院传票中书记员一职空缺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这一要求在休庭10分钟后得到仓山区人民法院同意。

据了解,福州市民张永祥在该案件尚未开庭前就收到了来自福建法院“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发来的“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案判决消息。对此,张永祥在送达回证签名一栏写下:“未开庭已收到短消息通知已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今日上午,张永祥刚开庭就提出了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要求,在休庭10分钟后,仓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凯宣布经法院讨论,同意张永祥申请,并将另行组成合议庭。

陈学凯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称,基于原告张永祥收到误发短信,对合议庭成员是否能公正判决提出怀疑,法院同意更换合议庭,“这主要出于公正考虑,新的合议庭将另行公布开庭时间。”

记者从法院管理后台看到,该案号为(2014)仓行初字第113号的案件审限届满日期为2015年3月9日,结案日期和结案方式仍为空白。“这说明并不存在未经审理就出现判决结果的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如是说。

“@仓山区法院”此前在微博回应称,短信误发是由于“电脑系统操作问题,在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信息时,信息内容黏贴错误”。而仓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孙志高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操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和电脑记录已经无法确认,短信通知是便民服务的措施之一,今后可能还会回归电话和书面的方式进行通知。

新华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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