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三坊七巷内朱紫坊狗粪多 小问题却遭多部门推诿

2014-12-26 15:38:00 陈铁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2月26日讯 19日,本报曝光了福州知名景点三坊七巷内朱紫坊狗粪多的不文明现象,引发游客、市民热议。这一问题的主要责任到底在哪个职能部门,是否存在行政执法不力、不严的情况,今后能不能杜绝此类不文明现象发生,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针对三坊七巷朱紫坊遗留狗粪无人管的问题,记者昨日查询了相关政府文件。据悉,2001年12月27日市政府公布了《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建设监察机构负责组织捕捉、处理路面禁养犬、无证犬、无主犬,以及查处犬主及准养犬在路面的违章行为;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负责及时清除。但办法对于犬主及准养犬哪些行为属于违章,以及携犬人如若没有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须承担哪些责任,并没有作出规定。

2009年我市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饲养犬的管理,不得影响他人生活;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犬。

记者据此找到安泰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了解情况。中队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对于在景区遛狗遗留狗粪的问题,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无法予以罚款及没收犬只。对方随后向记者出示《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

在这份长达10多页的表格上记者看到,只有针对社区居民养鸽子、随意抛弃动物尸体的相关管理法以及违规处罚细则及金额,但并没有专门针对居民遛狗遗留狗粪的行政执法办法以及对应的处罚细则。陈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职能部门没有处罚依据。”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城管人员将增加巡查频次,见到不文明遛狗的现象将予以劝导;同时将与环卫部门协调,在重点路段加派人手及时清扫;近期还将深入社区了解居民养狗遛狗情况,对文明养宠物行为加强宣传引导。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陈铁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