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长乐2名工人污水井作业 被沼气熏倒口吐白沫

2014-12-25 08:15:45 江方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工人被救出时,已经口吐白沫,并处于昏迷状态

东南网12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黄绿荣 洪苏颜 文/图) 昨日下午1时56分,长乐市松下镇的一家面粉厂内,两名工人在污水井内作业时,被沼气熏倒,情况危急。接警后,长乐市滨海消防中队的救援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施救。截至昨日晚6时许,两名工人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救援人员在现场发现,“肇事”污水井井口直径约0.5米,深约3米。据现场的工人介绍,污水井内的沼气浓度较高,氧气含量很低,井下的两名工人已经口吐白沫,并处于昏迷状态。

现场一名自称是面粉厂的负责人介绍,当时这两名工人在井下施工,但由于污水产生的沼气较重,两人下井后没多久,就因为吸入过多沼气,陷入昏迷状态,自己发现后,不知道该如何救援,现场也没有适合的救援工具,只好求助于消防。

随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打开一个氧气瓶,并将气瓶下放到井内以输送氧气。由于井里空间狭窄,只能容纳一人下去救援,在场的消防指挥员随即指派了一名经验丰富的消防战士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吊带、强光手电下井救援。

在井外和井内人员的齐力配合下,15分钟后,两名被困工人先后获救,并立即被转移到救护车上送往医院急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