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支出的这笔钱是咋回事?我记得几个月前乡里项目资金拨付时并没有这一项。”19日,闽清县桔林乡汤兜村,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李玉金对前期村居立面改造的一项支出提出疑问。村两委代表立刻拿出专项资金明细表,对村民解释这笔“多出来的支出”其实是项目细项,而之前公示的是项目大项,最终的支出资金和拨付资金是相符的。经过比对,李玉金信服了。 今年初以来,包括党员大会在内,李玉金已经参加了十几次村务会议。他告诉记者,这些会开得好,以前他们不知道村里的钱从哪里来、怎么花,现在账目明白了,心里也亮堂了。 “一直以来,村官腐败都是监管的相对盲点。而现在,我们通过探索,发现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盯紧公共事项的‘钱袋子’,如同捏住了村官腐败的‘七寸’。”闽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有旭说。 桔林乡地处闽清西北部,距县城约40公里,属于边远的农业乡镇。近几年,该乡外迁人口多,荒屋、空置地多。2011年,省里出台了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文件,这个偏远乡镇的许多闲置地突然成了“香饽饽”。三年来,“旧村复垦”的收益资金就达8430万元,其中一半用于补偿村民,另外近4000万元的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投入新农村建设。“纵观以往的惩治案例,这么大笔的项目补贴,是一些居心不良者眼中的‘大肥肉’,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要让这些钱真正成为民生钱,就得变‘干部盯着’为‘群众盯着’。”郭有旭表示。 “让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为此,桔林乡规定,资金要随着项目走,各村要在年初先定项目。而从项目动议到动工,要经过“五定”:首先由村两委开会提议,拟订方案;之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超过三分之二村民赞成后,才可将方案提报乡里审批;村里审核通过后,提交乡领导班子集体议定;乡里议定后拨付专项资金,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做到“一拨付,必公开”。在此过程中,村民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公示中的电话反映;对账目有异议,可直接拨打县、乡各级纪委电话投诉。 此外,在每个工程招标和验收中,都要有乡纪委和项目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党员代表、村里有威望的老人代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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