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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科一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被指违规出售

2014-12-23 08:19:56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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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金域中央,有两栋高楼(资料图)

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关注理由 位于福州北江滨CBD的万科金域中央,是万科地产在福州最高最豪华的超高层住宅楼。近日,这个高端楼盘,被指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超高层豪宅,每套需要一次性付款三四百万元,且暂不能办产权证。

连日来,记者暗访金域中央售楼部,售楼顾问直言,45层以上的超高层,确实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因此,开发商才决定价格降低卖,但要一次性付款,平均单价仅1.8万元。这个价钱,比同栋楼低楼层的单元房还低30%。

对此,福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表示,45层以上超高层部分确实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他们没有出售,而是用于出租,因此不存在“违规售卖”。福州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商品房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买卖。

签租赁合同共签40年

近日,记者暗访万科金域中央售楼部,一售楼顾问告诉记者,由于万科金域中央45层以上的超高层,目前属于“无产权房”,这部分单元房,目前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出售,但是不能做按揭贷款,只接受一次性付款。

售楼顾问告诉记者,这些房子的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套房子的售价在380万元到490万元不等,平均算下来,每套房子的单价在1.8万元左右。而记者发现,同样是精装修,万科金域中央同栋楼的低楼层单元房,均价都在2.5万元左右。对此,记者询问了售楼顾问:“为什么这么低?”售楼顾问说,是因为现在没有产权证。记者又询问:“没有产权证,你们怎么能卖?”售楼顾问回复,可以签租赁协议,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目前已经成交了数套。

据售楼顾问透露,签的合同是租赁合同,共签40年,分两次签,第一个20年租期满之后,自动执行第二个20年的租期,但是如果以后能办产权证了,每套要加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费用。

根据万科金域中央售楼顾问的说法,超高层部分没有取得产权证,原因是限高,导致不能正常出售,因此,才采用租赁的形式。售楼顾问还告诉记者,1号楼共63层,2号楼共58层,45层以上的部分,都是没有预售许可证的。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查询得知,万科金域中央的备案名称为“万科金域花园”,共有1号楼和2号楼两栋楼,根据预售许可证显示,这两栋楼都仅仅审批至45层。从查询结果来看,与售楼顾问所说的情况相符,万科金域中央45层以上的超高层单元房,确实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万科:是出租,并非“以租代售”

万科金域中央45层以上超高层部分的单元房,是否以租赁的形式对外出售?

昨日,万科金域中央开发商——福州市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回应,万科金域中央项目位于闽江北CBD商务区,规划高度分别为178.7米和193.45米,由于受到限高影响,暂时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由于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售卖,所以公司是通过租赁形式进行经营处置。

福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吴小虹也表示,万科金域中央并非出售,而是出租,公司并未与租赁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的是租赁协议,因此,不存在所谓的违规售卖问题,并非“以租代售”。

部门:不得售卖

昨日,记者又采访了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商品房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得进行买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向主管部门提出预售申请,经审查核准,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预售或内部认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

对于可否租赁,相关人士表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用于租赁是允许的,但是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律师:无产权证权属仍在开发商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州中银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

“最大的问题是能否完成正常的竣工验收。”郑少芬说,从物权法来看,开发商的确有权出租,出租本身并不违规,但是涉及住宅的问题,就需要慎重对待,且没有产权证,从本质上说,房屋并不属于租客所有,权属也仍是属于开发商。

如果存在部分楼层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部分楼层又不能办理,说明这里头就存在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是风险,将会影响到整栋楼的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一旦不能完成验收,那么就无法达到交付的标准。郑少芬还说,此外,如果要求一次性交付欠款,“租客”也会面临最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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