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患怪病妻子离家出走 闽侯男子无奈“卖女救子”
2014-12-20 10:16:2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媒体的无奈与警醒 又一起“卖女救病”! 近来福州一起“女子卖女救夫”的事件在媒体的推动下,沸沸扬扬,结局欢喜,受助方所获得的捐款远超治病需要。不禁让人感叹:媒体的力量何其大也!爱心人士何其多也! 一个从外地来榕的打工者,给人盖房时摔伤,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显然是无法承受之重。对他们伸出援手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但若将之放到更大的范围,或者随便到医院走走,就会明白,比之更急需救助,境况更悲惨的,有很多。为何受到媒体关注,从而摆脱困境的只是个别人? 医疗救助是一个大工程,政府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也推出了相应措施。媒体因为可以调动民间的慈善能量,所以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甚至流传“靠部门,不如靠记者”的说法。但这是“双刃剑”,媒体的传播属性要求所报道的东西要具有话题性,要吸引眼球。为满足媒体的这种“恶性趣味”,一些所谓的“策划”应运而生。 我们当然不好说“卖女救夫”是经过策划而来。但显然,这种“噱头”不少见,点开百度搜索,这种卖孩子、卖自己的新闻比比皆是。说是“噱头”,并非否定和轻视当事人的痛苦,而是这只能是噱头,否则就要坐牢。因为买卖人口,本身就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是要追究刑责的。试问,就算真卖,谁敢买呢? 想获得媒体的关注,就要出点“怪招”,而媒体为了显示自己的影响力,也不遗余力地炒作,两相拍合,带来的是扭曲的示范和捷径。这起协和医院前的“卖女救子”事件,难道没有受到之前“卖女救夫”事件的启发吗?那般强大的效果,谁不会动心呢? 媒体的发展和运作,使得在此类新闻报道上,自身有其无奈,但有两点需要警醒:一是要慎用影响力,避免不良示范,也要避免对民间爱心的“竭泽而渔”;二是对慈善捐款,要有合法合理合情的监管制度和管道。 但是更重要的,社会的其他部门,要从中看到并响应群众的所呼所求。若这也“卖女”,那也“卖子”,媒体也为难,到底该管还是不该管呢?(万小英) |
相关阅读:
- [ 12-19]“卖女救夫”女子收到122万善款 捐出50万做公益
- [ 12-19]卖女救夫续:周兴贵已完成手术 今日将捐50万
- [ 12-18]闹市跪地卖女救夫续:愿先捐出50万
- [ 12-18]“卖女救夫”女子:治病钱足够了 愿先捐出50万
- [ 12-18]闹市跪地卖女救夫续:治病钱足够了 愿先捐出50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